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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首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首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首歌,但他现在愈发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首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首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首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还真会以为他是大公无私为了乐队的将来。
但现在,程宫此举只会让苏乙确认这家伙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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