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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想那么多,李振国小跑过去把野鸡从树上抠下来。
“鸡呀鸡,你可别怪我,下辈子祝你托生成人哈!”
李振国拿着自己的战利品,心里头美滋滋的。
他脑海里已经设想出该如何烹饪这只鸡了。
当然了,野外食材有限,只能烤着吃。
拔了毛,拿根木棍穿过去,架上火,怎么烤怎么好吃,要是再有点盐,那就更美味了。
李振国光是想想都不自觉地流口水。
他这副身体似乎也很久没沾肉腥了,还有他这个灵魂。
在科考队那段日子也苦呀!
冰雪纷飞的极寒天气中每天徒步好几十公里,饿了渴了就吃雪喝雪,幸运的话还能捡点死海豹肉吃。
为啥不吃活的?
因为他们也是真没力气去杀活海豹充饥。
李振国想到,这穿越到90年还挺美滋滋的,作为护林员偷摸在林子里打猎也没人会发现。
今天逮野鸡,明天杀狍子。
后天再碰上什么老虎熊瞎子。
要是能搞定这种大货,光是卖皮都不知道能卖多少钱了。
至少比他当护林员的这点死工资高。
原主也真是不懂得变通,守着这么大的林子竟然不打猎。
他要是但凡脑袋灵活一点。
他们家还至于过那种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吗?
这回他李振国穿越来了,也算是让原主全家掏着了,凭借他从后世知道的信息差,保准能让全家吃香喝辣。
当然了,也不能忘了洋媳妇儿和洋小姨子。
这1990年,赶上改革开放的春风,想不发家致富都难。
李振国拎着野鸡,一路想着对未来的规划。
这时候他路过一片草丛,听见里面传来嘻嘻索索的声音。
他一转头,看见一只白花花的兔子从草丛里蹦出来。
他想都没想,二话不说又是一个小李飞刀过去!
兔子当场就被扎中了脖子。
当即倒在了血泊之中,一命呜呼了!
李振国这才意识到,他刚才小李飞刀的能力并非偶然,而真是从小在山林里长大的原主的肌肉记忆!
有这个能力,他还怕什么?
直接在林子大杀四方了好吧?
李振国想到这就一阵兴奋,他一把抓走了兔子,拿上两个战利品,美滋滋地朝娜塔莎姐妹俩藏身的山洞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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