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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喜媚看着很是无奈,要不……我试试?
胡喜媚咬了咬唇,她能感觉到那个黑红交错颜色的漩涡蕴含着多么可怕的力量。
陈玄丘是太乙境巅峰修为,比她的实际力量还要强大一些,陈玄丘都受困其中,她能成么?
不过,她还是想试试。
陈玄丘可是她义结金兰的好姊妹的后人,如果她见死不救,实在没脸见人呐。
“只是不知,我的功法,是否足以自保……”胡喜媚想着,一步步走向那黑与红的漩涡。
“妾有一结识义妹姓胡,名曰喜媚,如今在紫霄宫修行。
妾之颜色,百不及一”。
这是昔年苏妲己引荐胡喜媚入宫时对纣王说过的话。
“妾之颜色,百不及一”,这固然是自谦了,可是前一句,无心捎出的一句话,却正说明了胡喜媚的真正出身。
九头雉鸡,原是紫霄宫中一只宠物。
紫霄宫,道祖鸿钧的道场!不要以为这些神仙追求大道,潜心修行,身边就孑然一身,别无长物。
越是这样的大修士,身边越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手,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避免大修士为这些俗事操心。
而且,必要的排场也是要有的。
太乙救苦天尊身边的九灵元圣,神通广大、可以化人,一代强大妖王,居然还给配给了一个狮奴儿,负责饲养,九灵元圣需要别人喂养么?
老君只有一个徒弟,两个练丹童子,说的也只是他身边还算有点地位的人物。
他的青牛,也有饲牛的童子,他那宫中,也有洒扫的小僮。
所以,道祖鸿钧的修行之所,自然也少了不诸般人物,胡喜媚原本就是宫中仙僮饲养的一只九头锦鸡。
鸿钧合道于天之后,紫霄宫就荒芜了,宫中的奴仆下人也都各自散去,居然大多也都成了各方的一个人物,而胡喜媚失了约束管制,也才离了天宫,选择了轩辕坟这个地方开始修行。
至于如今的北极紫霄仙宫,只是以其擅长的紫霄神雷为号,做为了门派之名。
虽然它多了一个仙字,听着更神气,但是与天庭众神渐渐淡忘的紫霄宫,却是根本不能比的。
这就好像一个暴发户,恨不得把全部资产都穿戴在他身上,叫人一看就知道他有钱。
可是真正的首富,可能就是穿个千层底儿的手工布鞋、松紧带儿的灯笼裤,纯棉的汗衫子,余此再无旁物,可他自己就是一座行走的金山。
胡喜媚在紫霄宫时,并未系统地学过任何一门道术。
谁会理会一只宠物小鸡,她是耳濡目染,自行摸索,将听到的一些杂七杂八的术法揉和修炼,此时记起一门道术,似乎可以应对这种局面。
胡喜媚便苦苦思索,运起心法,鼓起勇气,一步迈入漩涡。
漩涡中,陈玄丘已经到了关键时刻,神志渐渐要被那煞气控制,从此沦为一个彻底的杀人机器,这时胡喜媚突然闯入,立即令那煞气更加狂躁起来。
可是这种异常的波动,也给了陈玄丘即将迷失的神志一个喘息之机,一下子重新把握了主动。
“杀?
杀谁?”
陈玄丘既然脱离不了这煞气漩涡,便反客为主,与那零碎的意识沟通起来。
蚩尤已经被杀,此刻只是他魔躯蕴含的力量在不断渲泻中带出的一丝本能意识。
“杀天帝!杀天帝!”
那残存的意识在陈玄丘的识海中又咆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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