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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年的生活状态,恐怕你理解不了。我家庭出身不好,父母是资本家,我从小就背负着资本家狗崽子的罪名。“文革”开始那年,我只有15岁,为了生存,不得不违心地和父母划清界限,争取做一个“尚可改造好的子女”。上山下乡刚开始,我就第一个报了名,1969年初,我和另外两个出身有问题的学生被发配到陕西汉中一个很偏远的山村劳动。
由于水土不服,那两个同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都病死了,只有我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而负责我饮食起居的房东,就是小山村里惟一的地主,他老婆早死了,惟一的儿子随国民党去了台湾,这成了他经常挨斗游街的理由。他似乎很迷信,每次挨斗前都会叮嘱我看好他蒙着红布的供桌。我是从来不信鬼神的,趁着一次地主游街之机,我掀开了供桌上的红布打开了你看到的小木匣……我很佩服地主心思的缜密,“文革”以来他的家无数次被村里人抄过,他正是利用了别人对神的敬畏才保住了自己的金子。那天晚上我毫不犹豫地在他喝水的瓦罐放了三袋老鼠药,确认他死了以后,我很小心地把这些金条埋在了屋子后院的柿子树下。由于木匣太沉,我搬不动,所以我只能一层一层地挪这些金条。金条一共码了六层,一层八块,当我挪动最后一层金条时,我意外地看见了木匣底板上有一个很完整的血手印,血手印旁边的一行字更是令我触目惊心:心存邪念之人,作恶之初即是噩梦缠身之始,切记!我吓得一夜没睡,苦挨到天亮,第二天一早,公社得出结论,老地主“自绝于人民”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噩梦缠身,夜里总是梦见他找我索命,让我还他钱。也就20天,我就被折磨得脸色灰青没了人形。不得已,我挖出一块金条去了后山的尼姑庵,那瞎眼的老尼姑死活不收我的金条只告诉我抱着观音睡就不会再有事。我就这样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直盼到金子可以在银行里自由兑换。五年前我揣着几根金条不远千里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买下了福苑这套房子。为了从农村把金条搬过来我绞尽了脑汁,不惜以征婚的形式骗取一个50岁孤老头的信任,他是年轻时就扎根西北的水电工程师,墙内地板下的机关就是他设计的。凭良心说他对我很好,而且对金条是父亲给我留下的说法深信不疑。可惜人是会变的,我之所以杀他,完全是迫不得已。
刚搬进福苑第28天,他就勾搭上一个30多岁的保姆,并想偷走我的金条和那个女人远走高飞。其实我一直是防着他的,我给他买的手机里就装着窃听器。细想起来他的做法我完全可以理解,如果没有金子,他凭什么娶我一个病歪歪的村妇?可我若没了金子,我从15岁至48岁所遭受的痛苦岂不白挨了?他又心怀鬼胎地陪了我5天,直到他给我每夜临睡前必喝的红酒中下了毒。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在他递给我酒杯的瞬间用早已备好的匕首直刺他的心脏,他胸前的血水喷溅了一床……
我没有丝毫的恐惧,保住金条的喜悦令我干劲倍增,为了毁尸灭迹我承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自己买来油漆覆盖屋里的血迹,将所有沾了血的纺织品一块块地绞碎、烧毁,再顺着马桶一点点地冲走。我是在卫生间里肢解我丈夫的,动用了刀、斧、锯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我对人体骨关节的拆卸进行得异常艰难,直到买来一本《人体解剖学》的书后,我肢解的人体的技巧才逐渐得心应手。一开始我用硫酸溶化骨头和肉,但刺鼻的臭味使我立刻停止了这种愚蠢的方式,我不想让邻居起疑。后来我只用硫酸溶化骨头,而肉则被我剁成馅包成了包子。这些人肉包子我吃了整整三个月。最可笑的是那个保姆,我在电话里吓唬她说:你再不离开我丈夫我就花钱雇人把你弄死。她真就跑回老家了,她哪里知道我丈夫已经死了。
自从我吃光了丈夫以后,我的身体每况愈下。我知道是我罪孽深重,但我无力自拔。我开始主动捐助各种公益事业,妄图用伪善的行为来阻止死神的临近。也别说,我还真就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直到昨天晚上我隐约听到了我那死鬼丈夫很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我吓得没敢应声。我知道我要死了,就坐下来给你写信……
信到此为止,刘顺喜知道这封信肖慧娴根本就没写完。这时候,窗外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呼啸的风声很像肖慧娴痛苦的呻吟声。他开始不由自主地恐惧,只觉得后背比冰还要冷,他哆嗦着点燃了肖慧娴的遗书,当火光燃起之后他“啊”的一声昏死过去,因为他看到雪白的墙面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滴着血的血手印!
当他再次醒来,墙面上什么都没有。刘顺喜禁不住哑然失笑:我这是怎么了?真是疑心生暗鬼。15天后他来到一座很开放的大城市买了一幢别墅,准备开始过舒舒服服的生活。他躺在床上翻看着手中的车票——是该把父母接来享福了!当他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客厅里突然传来了很轻微的脚步声,缓缓地由远而近,正向他卧室走来。奇怪了,门锁得好好的,这人是怎么进来的?刘顺喜开始害怕,他想起了肖慧娴,身体哆嗦成一团,立起耳朵仔细听。可脚步声走到卧室门口,就静止了,看看表,正好12点。一个小时之后,他壮着胆子打开门察看了别墅里所有的门窗,一切完好无损,刘顺喜不知道今夜的脚步声是不是幻觉,他撕毁了火车票,不想将祸事殃及父母。第二天夜里,脚步声再次响起,由远而近,一步步地,到了12点,一切又恢复了安静,与昨夜不同的是,卧室门口的木地板上出现了一只淡红色的血手印……刘顺喜神经彻底崩溃了,苦思良久,他想找个人和他同住,租金仅50元一月。
第二天果然就来了一个体育学院的男孩,身材魁梧,让刘顺喜很有安全感。说来奇怪,男孩住进来以后,脚步声消失了,整整一个月,平安无事。刘顺喜想赶男孩走了,他不能永远不回家乡接自己的父母。接近12点了,男孩才关了电视,刘顺喜说我父母明后天就到了,算我违约,不收你房租了。男孩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知道了,转身进了卧室。
刘顺喜转身去洗澡,刚走进浴室就感觉到浴缸在不停地往外冒水,低头一看,竟是鲜红的血!浴缸里面到处都是一个50多岁老头被人肢解了的肢体!怎么回事?莫非他就是肖慧娴的丈夫?但他五年前不已经被毁尸灭迹了吗?刘顺喜想夺门而逃,偏偏久违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从卧室缓缓地走到了浴室门口,透过毛玻璃,刘顺喜看到了肖慧娴的身影,她两手呈弯钩状开始推门……刘顺喜吓懵了,拼命捞出浴缸里的残尸堵住浴室的门,这时候浴缸里偏偏又有了动静,他感到浴缸里有人站了起来,他不敢往后看,可是他看到了镜子,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电影中旧社会地主装束的人,血淋淋地站着,手里捧着装金条的小木匣!刘顺喜想跑,可是门已经被他用残尸堵死了,地主举起木匣向他头顶砸来……
第二天,租房的男孩发现刘顺喜死在浴室里面,后背上有一个鲜红的血手印,墙上有一行莫名其妙的血字:心存邪念之人,作恶之初即是噩梦缠身之始,切记!
全书完
作品:夜色
作者:haibaraai
内容简介:
“可是它会吸人血”他笑了,上扬的嘴角带着魅惑,牙齿很白,好像——还有两颗虎牙,尖尖的。
“所以我才喜欢”这一刻我觉得自已爱上了他的笑……
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人类。有些怕,更多的却是兴奋,虽然连自已也不敢相……
正文
序
三年。嗯,三年了。
我二十五个年头里唯一爱过的那个男人终于在那一天彻底离开了我,却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
一年来的自已就这么无所事事的呼吸着,守着一份不够景气的生计,拿着微薄可怜的薪水,每天懒散的呼吸着,用那个道明寺的话说,就是“生活的LE无生趣的~”。
什么?您说我不识数,少算了两年?想当初我可是优等生。之前的两年——堕落了,周旋于不同的男人之间放纵自已,到不同场所麻醉自已,总之用尽了方法,只为了——忘记。
结果呢?是忘记了不少事,那两年的记忆大多是空白的,也许是选择性失忆的一种,也或许是我的记忆力减退吧,因为听说长期服用安定片睡眠会让人变得呆呆的,不知是不是这个缘因。笑~不过呢,最令我郁闷的是,折腾了那么久,除了多给自已凭添一身心的伤痛外,似乎最初的目的并没有达成,因为到目前为止,那些想忘记的还是稳稳的扎根在早已不灵光的脑袋里。
说多了,尽是些有的没的,想当时要死要活的,现在还不是好好的坐在computer前啪啪的敲着一百多个键子乐得其所,尽管那个为全身供血的地方是寂寞的……
不说了,还有半个多小时就是明天了,Good night!
一、
中午有同事家里办事情待客,什么事情?不知道,总之礼到了情随了就算OK。
睡眠不足的带着黑眼圈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下午,将近冬天的天,连太阳也偷懒,早早就隐了身去。忽然间没了回家的兴致,闪身进了路过的一间酒吧。这大概是第一次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吧。
说是酒吧,无非也只是点了份橙汁,喝酒脸会红嘛~天晓得二十几岁的我生平哪来的勇气,第一次没有顾忌别人投来讶异的目光,在根本没什么客人的酒吧里,在调酒师和那么几个服务生频频的注目礼下就这么傻吧吧的坐着。
坐到不知多久,酒吧里俊男美女渐渐多了起来,再傻再痴也该清醒一下了,我起身准备离开,一来再呆下去真的有些碍眼了,二来为了避免刚刚过多甜食的摄入而发胖,准备出去走走消耗些热量也好,毕竟还没有完全放弃女子要嫁人的观念,身材还是要保持的。
吧台处埋单转身,要出门时停了下来,似乎背后一直有道视线在跟着,亮亮的。回过头看——形形色色的男女坐着饮着说着笑着,服务生彬彬有礼的接待着,台上一个女的忘情的唱着听不懂歌词却在时下火得紧的调子,吧台里的调酒师正专心地将刚刚调好的有着好看色彩的液体注入精致的高脚杯,诱惑的红。
诱惑?没错,刚刚怎么没想着也来一杯试试呢?心想着,没有找到那亮亮的目光,许是错觉吧。再看一眼调酒的人,依旧低着眼,埋在昏乱迷蒙中带着暧昧的灯光里,看不清样子,只依稀看得到高高的略见削瘦的挺拔身材。嗯,只是依稀的,虽然距离很近。真是的,难道橙汁也醉人的么?连眼神也不听使唤了,看来要尽早回去美美的补上一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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