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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也就是有一些不成气候的盗贼而已,翻不起什么大浪。
……
此时洛阳城。
在学院老师们的带领下,曹昂正怀着满心的期待参观着自己的财产。
整整一个仓库的铁甲,那闪耀着冷冽光芒的铁甲堆积如山,看的曹昂有些眼晕。
要知道,在曹操那里,百夫长才有一身的皮甲,那已经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只有大将,那才能够拥有一身的铁甲!唯一一个全员披甲的部队,那就是虎豹骑。
仅仅这五千的虎豹骑,逼得老曹到处挖坟掘墓,想尽办法筹措军费,就为了装备这支精锐之师。
更多的士兵,则是一身的布衣。
一来是铁甲制作成本极高,十分的昂贵,二来就是铁甲沉重无比,往往一身铁甲就有五六十斤重,哪里是普通的士兵可以承受得起的。
这也往往是为什么在战场上,一个大将,往往可以凭借着精良的装备和高超的武艺,追着几百个士兵砍杀的原因!
如今,这里却是整整的好几个仓库!
满满的铁甲散发着令人震撼的气息,怎么能不让他激动?
曹昂的心跳急速加快,双眼放光,仿佛看到了无限的可能和希望。
又有一个疑问萦绕在他的心头。
“士兵披的动么?”曹昂眉头微皱,一脸疑惑地问道。
“当然披的动!您治下的百姓就没有吃不饱的,一个个身强体壮。
而且这些盔甲都是改良过的,只有二三十斤,防御力却是比普通铁甲还要强!
他们现在五日一军训,都是穿着这个去训练的。”道清的话斩钉截铁,充满自信。
他的头皮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光芒,都是闪闪发光。
另外张冲也是在后面连连点头,附和道:“没错,大公子,确实如此。”
“好,那就明日出发!争取一天能抵达许昌。”曹昂大手一挥,果断地做出决定。
“诺!”众人齐声应道,声音洪亮,充满气势。
如果这话让其他将领听到,一定会惊得笑掉大牙!
定会嘲笑曹昂不知兵!
古代行军,最重要的不是一味追求速度,而是在行军的同时,还要保持战斗力。
所以一日步兵能行走三十里,那就是天下强军了!
即便如此也是不穿盔甲只拿兵器,盔甲要么由民夫背负,要么放在车里。
一般都是由两到三个民夫背负,到了战场再由战兵穿上。
这也是为什么埋伏往往会给士兵带来极大的伤害的原因。
三百武装到牙齿的士兵,甚至可以正面战胜数千的无甲兵。
若是日行百里,到了地方不要说打仗了,士兵们早就累得精疲力竭,毫无战斗力可言。
兵法也讲:军行百里而争利者蹶上将军,五十里而争利者军半至。
行百里就是和送死没有区别,尤其冷兵器时代,就是体力再好走了一百里,到了地方一群民夫都能把上将给擒了。
除非小股的轻骑兵,一人双马还有可能。
除了信使为传递紧急情报不惜马力沿途换马之外,就没有这么行军的!
洛阳距离许昌足足三百多里!
曹昂的命令就这么毫不犹豫地下达了!
而如此冒进的决定,他的手下就这么轻易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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